恒大地产财务造假事件已取得阶段性结果

  2024 年 3 月 18 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发布了《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因涉嫌在 2019 年和 2020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问题,而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这表明,恒大地产财务造假事件已取得阶段性结果。

  债券投资者最关注的是恒大地产公司债券的处理情况。公告明确指出,“20 恒大 02”、“20 恒大 03”、“20 恒大 04”、“20 恒大 05”和“21 恒大 01”等 5 只债券涉嫌欺诈发行,总发行规模共计 208 亿元,均为小公募公司债券。证监会对其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罚款总额达 41.60 亿元。

  这 5 只债券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意味着投资者有权向恒大地产及相关中介机构索赔。然而,这只是一种可能,具体赔偿情况需以法院判决为准。根据公开信息,我对这 5 只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见下表:

  从主承销商的角度来看,中信建投参与了所有 5 只公司债券项目,除“20 恒大 04”有其他券商参与外,其余 4 只债券均由其独家主承销。同时,中信建投也是这 5 只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负责恒大地产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督导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普华永道与恒大地产的合作时间较长,至少从 2012 年就开始了。但根据恒大地产 2023 年 4 月 10 日的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已变更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参与了本次被行政处罚的所有 5 只公司债券项目。

  资信评级机构方面,中诚信国际参与了所有项目。中诚信国际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将恒大地产的主体信用评级从 AAA 下调至 AA,并一路下调至 B。在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在此之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例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的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涉及的“五洋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总标的款 70,286.89 万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全部到位。“五洋债”案后,多家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例如,国内首只国企违约债券——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1 天威 MTN2”)已在北京高院宣判。这预示着更多债券虚假陈述案件即将到来。例如,根据国开证券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公告,中国邮储银行已对国开证券、东方金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观韬律师所提起诉讼,要求它们承担“18 华汽债 03”的证券虚假陈述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信用债券市场上因债券引发的新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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