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前怎么平账?
如果公司打算停止经营,在注销之前需要进行清算程序。在企业清算时,需要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这两个会计科目,以便处理公司注销前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业务的账务,也就是进行平账操作。
清算费用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清算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成本,包括清算机构人员的工资、公告费、办公费、咨询费、诉讼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清算费用”的借方反映清算期间企业发生的所有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清算费用”的余额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该科目无余额。
“清算损益”用于核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包括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变现损失以及无法收回的债权等各项损失;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包括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以及无法偿还的债务等各项收益。“清算损益”的借方余额表示清算损失,贷方余额表示清算收益。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公司注销前,资产负债表中有余额的涉税处理方式如下:
货币资金有余额时,如果该余额部分来源于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那么在分配时,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货币资金并非来源于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且其数额小于实收资本,则视为投资损失,股东在分配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货币资金余额大于实缴注册资本,多出的部分视为投资收益,股东在分配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存货有余额,公司应首先处理存货,在此过程中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如果有盈余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存在未结清的应收和预付款项,且是真实交易业务产生的,公司在注销时可以选择放弃,无需补税;但如果是股东变相提现,则需要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未结清的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且无需偿还的,以及不需要清偿的其他应付款,需要视同公司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