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附缴费基数、门诊待遇、住院待遇

  2023年成都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少人都想了解成都市2023年职工医保的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因此在这里就总结了2023年成都职工医保待遇!

  

  

  一、缴费标准(2023年1月-6月)

  缴费基数及比例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 300%( 20355元/月)和60%(4071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执行。缴费比例中单位部分为基本医疗保险6.9%、生育保险0.8%、大病互助0.6%,个人部分为基本医疗保险2%。

  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80% (5428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100%核定(6785元/月)。

  二、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2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150元。

  注

  1.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封顶线,在职职工880元/年、退休人员1100元/年。

  2.需由个人负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最高限额

  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报销比例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0%。

  2、住院和门诊特殊病

  起付标准

  社区、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16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最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成都市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

  2022年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2021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1857*6=551142元。

  报销比例

  49岁以下: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

  50-59岁: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7%;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7%。

  60-69岁: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9%;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6%;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9%。

  70-79岁: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10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8%;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6%;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1%。

  80-89岁: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10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3%。

  90-99岁: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10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5%。

  100岁以上:不计起付标准,报销比例100%。

  注

  基本医疗报销标准只与年龄、医院级别有关,与是否退休无关。

  3、大病医疗互助

  起付标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减去基本医疗保险已报销费用后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

  最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超过40万。

  报销比例

  1万元以下剩余部分,报销比例77%;1万元-3万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80%;3万元-5万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85%;5万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90%。

  注

  退休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显示暂停参保不影响待遇享受。

  三、常见问题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划入?

  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实际划拨时,未满40周岁人员,还需扣缴0.1%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已满40周岁人员,还需扣缴0.2%的长期护理保险费。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额度为2022年成都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定额划入。实际划拨时,还需扣缴0.3%的长期护理保险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哪些?

  在定点零售药店买买药品或有利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发生的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住院、门特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家庭共济使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方式缴费);

  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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