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延迟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ST中潜收警示函
*ST中潜(300526)4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高宗标、黄一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书指出,中潜股份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中潜股份应当在2023年1月31日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醒公告,并在此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醒公告,但中潜股份迟至2023年3月21日才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醒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宗标、董事会秘书黄一山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据天眼查显示,*ST中潜的司法风险有249条,其中包括,立案信息76条,开庭公告89条,法律诉讼84条,主公司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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