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股票代码,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2016-056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或"本公司")下属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港口")的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港口(阿布扎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阿布扎比")于2016年9月28日,与阿布扎比港务局(英文名称"Abu Dhabi Ports Company PJSC")签订《特许权协议》,中远海运阿布扎比取得阿布扎比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以下简称"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特许权区内独家建设、管理及经营权;中远海运阿布扎比及其委托持股的信托人与阿布扎比港务局通过共同设立的一家合资公司,后续承接上述特许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经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下属中远海运阿布扎比与阿布扎比港务局签订《特许权协议》,中远海运阿布扎比取得阿布扎比港务局授予的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特许权区内独家建设、管理及经营权;中远海运阿布扎比及其委托持股的信托人与阿布扎比港务局通过共同设立的一家合资公司,后续承接上述特许权,其中,中远海运阿布扎比将直接及间接持有90%股权,阿布扎比港务局将持有10%股权。

  二、交易当事人

  中远海运阿布扎比成立于2016年7月22日,注册股本为1美元,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主要办公地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9楼,中远海运阿布扎比为中远海运港口的全资子公司,为中国远洋控制的公司。

  阿布扎比港务局成立于2006年,注册地为阿联酋阿布扎比酋长国,主要办公地为阿布扎比酋长国,法定代表人为Mohamed AL Shamisi,主营业务为开发及经营阿联酋阿布扎比酋长国的所有商业港口及工业与物流区。阿布扎比港务局的实际控制人为阿联酋阿布扎比政府。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特许权区内的独家建设、管理及经营权(包括设立及征收费率之权利)。该等特许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妨碍特许权实现的情形。

  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的泊位前沿水深为18米(航道水深为16.5米),根据特许权协议中远海运港口可使用的码头岸线将长达1,200米(在扩建特许权区以涵盖选建特许权区前)。首段800米的码头岸线(及相应的特许权区)预期将于2018年投入营运,余下400米(及相应经扩建特许权区)的码头岸线则预期于2020年投入营运。特许权区在加入经扩建特许权区后的面积将约为70公顷,有3个泊位,年处理能力为2,400,000标准箱。选建特许权区包括新增的600米码头岸线及相对应的堆场区。包括特许权区、经扩建特许权区及选建特许权区的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的名义年处理能力将增至3,500,000标准箱。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阿布扎比港务局授予中远海运阿布扎比在特许权区内独家建设、管理及经营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的权利(包括设立及征收费率之权利)。中远海运阿布扎比负责特许权区的相关上盖建筑设计、开发及采买以及相关设备调试。

  (二)协议有效期

  特许权协议有效期为自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并于阿布扎比港务局把经扩建特许权区移交给中远海运阿布扎比之日起35年(于第35周年之日23时59分届满)。期限届满前,如中远海运阿布扎比无严重违反特许权协议重大义务的情形,则中远海运阿布扎比有权向阿布扎比港务局发出通知单方面将特许权协议有效期进一步延长5年。

  (三)交易对价

  假设根据协议约定中远海运阿布扎比行使其权利延长特许权协议有效期,则本次交易总对价(包括会产生的预期资本开支)现值估计约为738,000,000美元(约合4,921,057,800元人民币,按2016年9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包括:

  1、在1,200米长的码头岸线移交给中远海运阿布扎比后,按7,000,000美元等值计算的年度定额特许权费用(移交予中远海运阿布扎比的首段长800米的码头岸线须按比例计算该费用,如果特许权区经扩展后包括选建特许权区,则按1,800米的码头岸线按比例计算该费用),且该费用须每年上调2.5%,相当于定额特许权费用总额约为107,000,000美元(按现值计算);

  2、按实际收入10%(于商业营运日期后第1年至第3年)至30%(从第13年开始)不等计算的浮动特许权费用。根据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预计吞吐量及关税后对整个特许权协议有效期内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预计总收入预测,估计应付浮动特许权费用总额之现值将约为309,000,000美元;及

  3、估计资本开支约322,000,000美元(按现值计算)。

  上述第1、2项金额为经与阿布扎比港务局公平磋商后确定,并经参考区内其他同类港口的特许权条款达成。

  (五)扩建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项下的码头经营,主要竞争对手有哈里发港一期码头、迪拜的杰贝阿里码头等,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风险。航运业为周期性行业,码头经营也将受到影响。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及西亚地区航运的枢纽咽喉,其所在的哈里发港是阿布扎比的主要门户港之一,毗邻霍尔木兹海峡,位于阿布扎比与迪拜之间的战略要地,与内陆腹地紧密连接,地理位置优越。

  本次交易完成后,特许权协议项下的码头将成为中远海运港口控股的第二个海外码头,预计将增强中远海运港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在中国远洋及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庞大船队的支持下,中远海运港口将致力于把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发展成为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在中东上海波斯湾地区的枢纽港。

  中远海运港口正以"The Ports For ALL"作为未来发展的新视野,更加突出国际化战略,通过扩大全球的码头网络,以及增强码头控股能力,为客户提供全面及优质服务,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且有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股票简称:中国远洋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16-05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接纳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规定时间送达每一位董事审阅,通讯表决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阅并签字同意,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并批准中国远洋证券简称变更之议案。

  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已转变为集裝箱运输和码头服务。为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定位,并为突出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及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成员身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 COSCO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COSCO SHIPPING Holdings Co., Ltd."。

  2、审议并批准了关于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投资阿布扎比哈里发港集装箱码头项目之议案。(详情请参阅《关于下属公司签署哈里发港二期集装箱码头特许权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6)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