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集团委任施颖茵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观点网讯:4月4日,鹰君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据悉,鹰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施颖茵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4月4日起生效。施颖茵有权收取每年22万港元董事袍金。

    资料显示,施颖茵54岁,现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及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均于香港上市)。施女士曾于2015年至2021年期间出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区行政总裁。彼现为香港金融发展局董事会成员及人力资源小组召集人、恒生商学书院校董会主席、何梁何利基金信託委员会委员、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基建及市场发展委员会委员、香港公益金董事,筹募委员会联席主席及执行委员会委员、香港恒生大学校董会主席、香港银行学会副会长、财资市场公会议会成员及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委员。

    值得注意的是,紧随施颖茵于2023年4月4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后,董事会包括15名董事,其中5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公司已符合上市规则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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