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废债是什么?逃废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逃废债是什么?逃废债是指债务人故意逃避偿还债务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逃废债有明确的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起来看一下吧。
逃废债是什么?
逃废债的意思是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逃废债。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收入来源,但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能够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
逃废债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以改制、重组、合并、分立、增减注册金钱、解散、破产以及抽逃、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损害银行债权的;
2.通过非正常交易抽逃金钱、转移利润、转移或隐匿资产,债务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逃匿,损害银行债权的;
3.以多头开户、转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银行对授信金钱的监督,损害银行债权的;
4.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补办担保手续,损害银行债权的;
5.不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毁损银行债权的抵(质)押物(权),损害银行债权的;
6.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银行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编制虚假信息,损害银行债权的;
7.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等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损害银行债权的;
8.通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阻碍司法机关执行或银行正常清查,损害银行债权的;
9.具有其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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