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使用老公的生育险有什么条件?

  广州使用配偶生育保险条件

  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以下简称未就业配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

  1.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广州市失业登记证件;

  2.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广州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遇。

  注意: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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