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澄清,隆基股份又违规,对不起,这次是“乌龙”

  4月21日,有关“光伏茅”——隆基股份(601012)高管疑涉违规减持的消息在财经圈、光伏圈持续发酵,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文章表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接受新华财经访问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2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即公司需要公告。但隆基股份并未发布公告,按照律所的说法,隆基股份高管的这一做法涉嫌信披违规,或面临监管警告或处分。

  曾一年三次违规受罚

  综合网上公开信息,这并非隆基股份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而见诸于报道,卷入网络舆论的风口。此前,2013年,也就是隆基股份上市第二年,隆基股份时任董事长李振国和时任总经理钟宝申曾在1年内三度遭到证监会警示或处罚。

  第一次是2013年1月29日,隆基股份因“业绩变脸”收到证监会警示函。证监会称,隆基股份在2012年4月上市后,即出现2012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90.59%的情况。证监会认为,隆基股份未就这一事项向证监会书面说明,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应的补充公告,故而作出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3年5月4日,隆基股份因涉嫌违反《证券法》,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武汉稽查局下发的《立案稽查通知书》,预计11月初可获得稽查结果。隆基股份董事长李振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存在财务造假的情况。

  第三次是2013年10月17日,李振国和钟宝申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查实,李振国和钟宝申于2013年8月和9月接受《经济观察报》和大智慧阿斯达克通讯社采访,两人在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披露了隆基股份未经披露的经营及发展计划、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主要产品的产量、产能、成本等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6条、第45条第2款的规定,故作出对两人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隆基股份澄清:转让非减持

  与一年内三次信披违规遭到警示、处罚不同,今日在新华财经曝出隆基股份高管违规减持消息不到一小时,剧情很快出现了反转,多家财经媒体很快发布了隆基股份的澄清公告,很委婉的表示媒体相关报道不实。这虽然没有直说新华财经的报道不够专业、严谨,但在业内看来却让新华财经很打脸。

  隆基股份发布声明表示,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因家庭财产分割于4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过出公司股票1960万股;本次持股变动原因为非交易过户,并非卖出交易,相关持股变动情况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申报。

  到底怎么进行家庭财产分割?

  这是一个无可奉告的问题。

  但在声明中,隆基股份明确了一点,家庭财产分割属于股权转让,与在二级市场上减持是两个性质,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问题,直接反驳了相关媒体的报道为不实。

  新华财经的文章称,隆基股份2021年三季报显示,钟宝申持股8985.6万股,占总流通股本比例1.66%,本次转让1960万股约占其持股比例的21.8%。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显示,本次股份变动日期为2022年4月6日,填报日期为4月8日,上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客服表示该项变动属于企业自行填报。

  转让要不要信披

  但根据隆基股份提到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下称《变动规则》)第十一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同时,根据法律条文提到“变动”的定义,《变动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规给出的定义范围包括:减持、增持、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变动行为。

  文章根据相关法规得出结论:隆基股份董事长钟宝申因家庭财产分割导致的股权变动,事前不必披露,但事实发生后的二个交易日内,应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众所周知,隆基股份是光伏龙头股,一度市值接近5000亿,是行业内冲击万亿市值的希望之星,一方面中小股东较多,另一方面对光伏板块影响较大。所以,董监高的股权变动事项,于法于情于理都应在事后及时公布,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信息混乱对市场带来不必要的冲击,给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4月21日,隆基股份大跌6.32%,收报于62.58元,市值跌至3387亿元。当日午后,在市场传来隆基股份高管违规减持的“乌龙”消息后,隆基股份一度随大盘加速杀跌,加剧了市场上的恐慌情绪。

  还有那么一点点蹊跷的是,新华财经在行文过程中曾就相关问题采访隆基股份,拨通了证券部的电话,但在转4008601012转人工再转品牌部过程中,没有联系到接洽人。可在澄清期间,其他媒体与隆基股份的沟通看上去却十分通畅,两下相较耐人寻味!

  从新华财经这段表述上看,在成长为全球硅片、组件双龙头后,随着人员的扩张,管理的疏漏,隆基股份内部员工扯皮、推诿的“大企业病”问题也开始显露,自大的情绪也有所蔓延。这或一如“IPO法务”在导语中所述,信披违规,但不妨碍公司理直气壮的狡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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