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拟转让股票,格力电器15%股权花落高瓴:格力集团珠海明骏拟签转让协议

  12月2日午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力电器”,000651)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格力集团”)与最终受让方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明骏”)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公告显示,格力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格力电器部分股权,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目前该事项取得重大进展。

  为避免格力电器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格力电器于2019年12月2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一个交易日。

  截至停牌前一交易日(11月29日)收盘时,格力电器收报57.71元,跌1.27%。

  格力电器控制权变更事项始于2019年4月1日,格力集团当日对外披露,计划转让其所持有的格力电器15%股权。

  10月28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10月28日函告公司,经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珠海明骏为最终受让方。

  珠海明骏成立于2017年5月,背后实际操盘者是高瓴资本,旗下不同的产品分别出资组成的注册于横琴新区的新基金。

  11月11日晚,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当日函告公司,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尚有未尽事宜,珠海明骏和格力集团仍在继续协商,双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的计划签约日期延后。公司将与格力集团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格力电器在11月11日公告中还称,如果格力电器管理层接受了珠海明骏的合作方案,珠海明骏将成为格力电器新的大股东。

  公告显示:珠海明骏已通过受让意向书书面邀请的形式,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若格力电器管理层最终接受珠海明骏的邀请,并依据受让意向书提出的邀请方案展开合作,双方需在珠海明骏与格力集团签署本次公开征集的《股份转让协议》前对具体合作方案予以明确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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