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被别人邀请入住高级宾馆可以吗?

   肯定可以的,只要不是用自己身份证开的房间,都可以的,用别人的身份证,自己出钱的失信人都是大有人在,因为这些限高措施,没有人去取证或者具备,只有起诉的原告,才能这样做,法院肯定不会去这样做,除非这个失信人案件特殊,法院才能进行全方位监控,普通的经济案件,法院肯定不会投入这么精力去做;

   失信人其实就是法院限高人员,如果你有高消费能力,也就意味着你有履行生效判决书的还款能力,如果失信人的高消费证据,被法院获取,那么法院肯定会对失信人进行强制执行,小则行政拘留,大则移交检察院进行公诉,所以法院一旦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很少有失信人会违反高消费措施的,被人邀请入住高级宾馆,如果不是被执行人自己开房或者付费,那么这个失信人的行为不算违反限高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其中的条款,都是限制失信人高消费,如果失信人没有消费,本身就不属于违反高消费措施;

   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费,在宾馆上并没有说明,不允许入住,只是不允许高消费,如果是别人消费的,他依然不算是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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